保險
一、 國內無學分實習:
1. 至個人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實習資料後,列印「實習保險申請單」,完成「申請人」及「系所或院辦公室」核章後,暑假實習請於6月20日前向綜學組完成保險申請手續。
2. 如投保後無故取消前往,保費將由學生自行支付。
3.申請對象: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且仍在學之學生(不包含陸生)
4. 保險內容:
(1)依據教育部辦理集中採購105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,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如下:
A、傷害保險(殘廢或死亡):
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200萬元。
B、傷害醫療(含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付每日新臺幣1,000元):
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。
(2)原則上每人投保期間以3個月為主。若實習期間較長,會再進行加保。
(3)本(105)年度實習保險合約有效年月為105年8月16日至106年7月31日止,保險內容依據教育部每年集中採購內容異動。
二、 海外實習:請務必自行購買相關保險(旅遊平安險、醫療意外保險……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