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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

一、  國內無學分實習:

1.          至個人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實習資料後,列印「實習保險申請單」,完成「申請人」及「系所或院辦公室」核章後,暑假實習請於6月20日前向綜學組完成保險申請手續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如投保後無故取消前往,保費將由學生自行支付。

3.申請對象: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且仍在學之學生(不包含陸生)

4.          保險內容:

(1)依據教育部辦理集中採購105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如下:

A、傷害保險(殘廢或死亡):

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200萬元。

B、傷害醫療(含門診實支實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付每日新臺幣1,000元)

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。

(2)原則上每人投保期間以3個月為主。若實習期間較長,會再進行加保。

(3)本(105)年度實習保險合約有效年月為105年8月16日至106年7月31日止,保險內容依據教育部每年集中採購內容異動

二、  海外實習:請務必自行購買相關保險(旅遊平安險、醫療意外保險……等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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